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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府办发86号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2006-05-21 22:42  文章来源:石阡县人民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县人民政府决定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重点领域
(一)检查的方式:检查分三个层面开展,一是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各乡(镇)开展辖区全面检查、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县政府组织检查组开展现场督查。
(二)检查的重点领域
1、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6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委厅字[2005]5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以矿井“一通三防”为重点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凡“一通三防”存在重大隐患和超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要坚决打击非法煤窖生产,对应关闭而未关闭和死灰复燃的小煤矿,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检查“五个必须”(必须落实煤矿企业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必须落实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必须落实煤矿安全保障制度、必须落实煤矿停产整顿规定)落实的情况。
2、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加大对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验工作,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要特别加强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驾驶员及客运车辆的管理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乘客运交通工具,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农用运输车辆非法载客的行为,对非法载客的农用运输车及其它车辆的驾驶员及车主,一律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罚。要检查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客运渡船、旅游船和农用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和主要设备保养情况,凡存在超员超量、人畜混装、救生设备不齐全的船舶,一律作停止航运处理,以防范事故的发生。
4、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加强对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居民住宅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层层建立、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并制定好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贯彻落实情况,要采取措施从严监管地下、露天开采矿山,检查矿山开采的秩序,凡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对非法开采的矿山和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要立即取缔,不留后患。
6、旅游安全工作。要加强对旅游景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游乐项目和设备的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要加强旅游景点中的险路、险坡和其它险地段的治理,对重要景区景点要制定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的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7、食品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旅游景点、节日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小商贩售鼠药及剧毒农药行为,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药收缴置换工作,查处非法经营摊点、窝点,严密防范剧毒品流散,危害社会。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9、烟花爆竹安全和民爆器材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7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三超”(超能力、超药量、超定员生产)、使用禁用药物、用工管理混乱、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问题;重点检查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条件,检查销售单位的经营资质、仓储条件、产品质量与购买渠道等情况。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小作坊,严禁烟花爆竹摆卖销售一条街和集中贸易的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检查民爆器材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管理情况。
10、建筑施工安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高处坠落、坍塌、塔吊倒塌、房屋拆除、安全防护用品、临时施工用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保障措施。严厉查处各种建筑安装违章、违法施工行为。
11、特种设备安全。要重点检查各类企业、宾馆的锅炉、电梯等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
二、组织领导
(一)第一检查组
检查县直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蔡承米参加该组检查。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成员: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局、县药监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等单位抽人参加。
(二)第二检查组
检查龙井乡、白沙镇、聚凤乡、大沙坝乡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副县长邓守权参加该组检查。
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成员: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等单位抽人参加
(三)第三检查组
检查中坝镇、坪山乡、甘溪乡、国荣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政府副县长李琼参加该组检查。
牵头部门:县旅游局
成员: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等单位抽人参加。
(四)第四检查组
检查本庄镇、河坝场乡、龙塘镇、汤山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政府副县长商友江参加该组检查。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成员:县交警大队、县国土局、县乡企局、县安监局等单位抽人参加。
(五)第五检查组
检查花桥镇、坪地场乡、石固乡、五德镇、青阳乡、枫香乡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副县长王宏鹏参加该组检查。
牵头部门:县安监局
成员:县交警大队、县乡企局、县交通局等单位抽人参加。
三、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各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自查,时间从4月20日起。
第二阶段:2006年4月24日至30日县安全生产检查组进行督查。
四、请各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安排检查车辆和联系确定检查行程并通知受检查单位
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于2006年4月30日前将开展“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要在2006年4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铜仁行署办;
县委各工作部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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