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审批采矿权登记需提交资料
2006-06-16 10:58  文章来源:石阡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1、矿业主提交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及可行性

报告(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山用地协议;

3、环保部门意见(涉及林地的需提交林业部门意见);

4、1:10000或更大比例的地形图或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图

上标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矿区面积、开采深度;

5、开发利用方案。

6、临时用地手续。

以上资料备齐,20个工作完成办理。(招拍挂出让除外)

土地登记发证事项

一、土地登记申请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证明;

5、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二、他项权设定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他项权利设定登记申请书;

2、他项权利抵押合同;

3、抵押土地证书或其他应提交的登记依据。

三、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他项权利变更和注销土地登记,自受

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

四、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设定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上报。

五、不受理登记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通知。

土地登记申请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证明。

5、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申请探矿权应提交资料

1、申请登记书和申请的区块范围图;

2、勘查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勘查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

4、勘查实施方案及附件;

5、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6、采矿权、探矿权设置说明表;

以上资料备齐自收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上报(招拍挂方式除

外)。

申请采矿权变更、延续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采矿权变更登记:

1、采矿权变更登记书;

2、采矿权许可证、副本;

3、变更矿区范围的,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1/10000或1/5000);

4、营业执照;

5、扩大矿区范围扩大部分的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

6、采矿权转让的,转让批准文件;

7、变更矿种、开采方式的有关说明材料。

采矿权延续:

1、采矿权延续申请书;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

3、采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说明;

4、工商营业执照;

5、原采矿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齐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上报或办理。

划定矿区范围应提交资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

2、1:5000或1:10000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3、申请范围新土地地理位置示意图;

4、有勘查资质单位提供的地质报告(有储量评审意见和资质证书复

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预留核准登记书。

以上资料备齐后,自收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复。

申请办理采矿权应提交资料

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工商营业执照);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以上资料备齐,自收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用地的审批

请提交材料(由乡(镇)国土资源所提交)

1、转让用地当事人;

2、协议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地籍股核实土地权属情况及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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